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🍰)发的(💐)《支(🤫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💥)下简称《若(📁)干措施》)对外(🎉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🏏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🗞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👉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🐰)台,做好疾病谱(🉐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👐),开发适配(🗃)创新药(🌸)研发需求的数(🏺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🏈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🚞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💏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🎞)创新药的(🏃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🎋)市申(🐞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👖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😾)围等开展交流(📯)。 在统筹(🌸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🤕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🍳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⭕)极进入(😖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🤯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🛬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🧕)障临床诊疗(⛷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👒)。 此外,不得(😂)以医疗机构(🏽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🗽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🈹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🍫)基本”的基(🍇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🐹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🍱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⬆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🐰)保障范围的(💖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🥚)药服务管(🛍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💶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🈵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🌑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📔)医保目录同时申(👔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🈷)报(📦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🎀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🔑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🗼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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