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🤸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🕤)委印发的《支(🔠)持创新(🆒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😢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♍)给出(🌑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🍎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🛷)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🤺)研发(💹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⚡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⛪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🉑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🤶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🍼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🌲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🅱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😷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🔬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🥦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🌺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🌅)高发重(🏞)大慢性(🕧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🌞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🧝),即使进了医(⭐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🗃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📏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👇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🌴)色(😂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🚱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🍦)录数量、(🐚)药占比等(🔫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🦎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🌈)两个规格(💋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🎒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🌆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📰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📻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🧣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🥂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📞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👟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🙈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😄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🏡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♟)关负责人表示(🍝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🐕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🕘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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