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🏘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👜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🥇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🅱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🏮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🍘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🐙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📗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🛐)管线,提(🆙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🥝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🌷)创新药投资规(⬇)模。鼓励(🌌)商业(🆑)健(😲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🎷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⏪)药研发(👻)提供(👞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🗯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🙎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📡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🚜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🤰)、参照药、支(🌋)付范围(📂)等开展交(✌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🍷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🔉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🤯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📺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🏑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🤴)点医(👬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🦂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🏽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🛸)录内谈(🎟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🍠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🍅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🤩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🎁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🦆)基础上,按程序(💵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🏈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💲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📿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💰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🔥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🏻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😟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💕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👨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🥡)是推荐,而(🙏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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