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✝)的《支持创新(📴)药高质(⛰)量发展的若干措(🚗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🤒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❔)条便提出(🍨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🐹)数据(🦄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👒)医(🎹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🚱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🌭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👥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🏃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🎨)围等开展(💄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⛪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🍪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🎩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🐻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🧢)医院(🕞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🚨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🐿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🐉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🏙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💎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🐈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🤶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🦎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🐏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🍺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🈹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😭)合条件(🔢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🌉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🍿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🐤)医保支付范(🥟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🌏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✒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🛢)入创新程度(🎡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🐱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🧝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🎅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♉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🏬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✔)出基本医保承(🛃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🔳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🏁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😮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🌊)的(🛫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🏔)不同(😃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🌖)是市(🕓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🧗)该也是协(🚤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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