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🕸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🔕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🌁)持医(🔄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🙀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💤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🍕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♈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🥫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🥜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🌿)请获得国家药(❕)品监管部门受(🧔)理(🍅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🙀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🚡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🤽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🤖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⚪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👭)医保中(😩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⭐)强(🤼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⛎)召开药(🔝)事会,根据需(🦂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🐖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✂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🌮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🐢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🥦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👟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🖱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😾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🛎)商保创新药(⏯)目录)。重(🕞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🐌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🐓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🔄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🌙)全多(🛰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🌙)保保障(⛹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📇)划实现商保创(🚡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🕤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🏟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🍱)录、商(🐙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🏠)发布会现(👩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🤚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🗯)示,“因为(🛩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🔞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👔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📡)用的是(🌜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