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👷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🏕)施》(以下简称(🚍)《若干措施(🥌)》)对外发布(🚚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🏢)”,文件(🐔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📣)干措施》首条便(😨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⛅)创新药研(✝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🤫)病谱(🐃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🏻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💭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😩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📴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🍿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✉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🤦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🐽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🏾)主(🖐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🐱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😗)到组织实施创(👺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🔉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🕌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🏨)家医保局(🐥)医保中心副主(🈳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🔄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🎀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🥝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🤧)患(🍫)者合理用药(👿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🌩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💩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🏯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📪)同一(🔒)通用名药品(⬛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🔽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🤾)药,可商(🌇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⛎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⏲)且超出(✴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♍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📃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🐾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🤱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🎋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👏)、商保创新药(😭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♋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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