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💩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🏑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👱)新(🌘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🐦)展困境——(👖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⛹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🔱) 《若干措施(🍔)》首条便提出(🌔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💒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✍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📍)在(👌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😩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🍴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🧥)发提(🍦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😒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🥖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🍏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🦁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⛅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🙁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💀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♋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🛵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🙋)”环节。国家(🌀)医保局医保中(🧙)心副主任(😌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🚥)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🖊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🥄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🌗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🙈)采购绿色通(🌫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🐩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🤱)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🛑)构用药(⏪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🔬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📿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🥥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🥣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🚖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✖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🥨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🤣)外,此次文件中(🎁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🤵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🔏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🚬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🆚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🙍)医保药品目录、(🧦)商保创新药目(🛷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🚙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🏵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