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🔻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🍠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🚭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🤸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📠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🌝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⏰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😈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🎲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💗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💮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📶)申请获得国家(🍃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🚦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🤺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🧝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🌖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📈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🎟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🕛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🔕)保定点医疗机构(📴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🥝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🍎)道(🥗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💈)。 (➗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✔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🈴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🔲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🍢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🖱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👮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📬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⛷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🍩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🚤)支付范围(🍟)的可行(🎎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🍽)是(🌞)提出设立“商业(👙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🎭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🍘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🤳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💱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🏆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👋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✂)布会现场(🙎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❗),并不(🛋)是(🛥)“强制”。国(🧖)家医保局相(🗾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🛄)协商(🐫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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