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🤺)药高质量发展(🛢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🏸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🐒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🙄)《若干措(😷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😵)体来看(🏑),文(✒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🚐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🌪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🚆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⏭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🖐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👗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🎴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♑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🕺)的创新药,企业(🔹)可(🎋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🦃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🐄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🐆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🐢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🕜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🍣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💴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🤜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✅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❎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🏙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🛣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🐒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🦔)创新药,可商(🤸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👦)支付范围的可(😓)行路径(🎄)。 (🚪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🎙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🚉)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🗼)创新程度高、临(🏂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💰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⌛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🦑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🆔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🤽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💮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🏡)录与医保目(🚨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🍻)保创(🎚)新药目录或(🆕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📅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🛣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🔊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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