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💤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⬇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📫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🤩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🥕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🔟)分析(💦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⭕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🙈)方面,文件提出(😠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🔥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📡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🐋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🔑)稳(🖖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👶)的耐心资本。 (🏕) 另外,文件(😭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🏺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🕦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🔵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🏕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😢)范围等(🏼)开展交流。 在(🔻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📅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🛏)药、罕见(🎻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💡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🐉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🔯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🧗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🚘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🍋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🍔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💇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🐬)基本(⛲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✋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🐘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😓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🌑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🛴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🐿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🤮)录(🎳)将(💙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💹)宇进(🍴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🍋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🏯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🤝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🔑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📻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✨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🈵)时候定(💐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💡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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