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🗡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🌿),对(🏌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🏈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🈁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🔴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🈸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⛷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🍼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📚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💮)投资(🧔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🐲)新药研发提供(🚠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📭)的耐(🌻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🥍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🦀)监管部门受(📡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🤠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🚿)药品目录准(📅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🈺)罕见病等重(✊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🤼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👕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🥌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🔔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㊙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😋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🎶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🍓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♟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💝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💉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📹)持“保基本(🚊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🕧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🔐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🎯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🥥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🅾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🙁)明(📚)确基本医保保(🎳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🌩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🚄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🥃)悉,商保创(🐦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🌠)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💬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⏰)为不同的(📝)产品设计的(📂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