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🈂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🈳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👵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♉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🍬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🤑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🐽)业健康(🎤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💝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🔴)家药品监管(〰)部(📘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🎂)业(🌠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📗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🚥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🎉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🎶)传染病、(🏙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🎮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🗨)此(⛔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🍃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🎹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🚈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😒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〰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⚽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📹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🐸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🌖)件的创新药(🚁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🏾)创新药,可商(📗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🌜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📛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💹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🐘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🎯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📥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🐇)纳入医保药(🏋)品(♟)目(🚭)录(🐐)、商(🔴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🐱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🔄)新药目录中的(🗂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🥎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🧦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💜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🗞)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