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😳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🔓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😑)业(🛒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🆎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🌊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🈺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📩)、(🤤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🤷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🏿)基(➰)金等多种(🥖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🧑)投(🛄)资,培育支持创新(⛑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🍼)病、高发重大慢(🤓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🌙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😄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👨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🔨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🥛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💉)励医保(😁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🧑)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😑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🥇)调整药品配备(🧛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🏽),保障临床(🈶)诊疗(🍖)需求和患者合理(🚤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❤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🎄)内药品可(📺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🎚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🔄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📹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🏂)支付范围的(✝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⛸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🧕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🕒)一步。该目录将(🤧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😭)超出(🚳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😈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🍵)目录同(🧐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📴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⬇) 中新健康记者(🚶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💱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🎯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🛋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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