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🛳)7月1日,国家医(🙄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🔹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⬆)下简称《若(🗒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🔡)药研发”。具(💩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🚻)依托(🐨)全国统(🦎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👹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🙄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🌧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😛)的耐心资本(🕝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🥂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📛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🚍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🐦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🤬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😓)药物研发相关任(🚐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㊙)使进了医保(🐱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👻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🍋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⏮)疗机构于药品目(🉐)录更(🧥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⛸)事会,根据需(😒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🍉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🥪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😙)得以医疗机构用(🌞)药目录(⛲)数量、(🥁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🕔)通用名药品只(😶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💡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🚻)上,按程(👹)序将(🔑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🏻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🔔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🏌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🦕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😮)且超出基(🔫)本(🤘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⛽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🛸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🛡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🛐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🙋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🎻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🗳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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