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💕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💍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🐔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📫)新药企发展困(🎍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🐐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🚬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😌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💡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🈳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🗝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🕶)商业健康(🎤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🤝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👣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❗)创新药(🌒)的耐心资本(💘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🐱)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🎛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🍸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🏦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🧥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😃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👨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😚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👶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🍘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👃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🍸)构用药目录数量(🕔)、药占比等(🐹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🤲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🔏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🏮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🏜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🚂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😪)大公(💞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👋)文件中的一(🏳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🗝)目录(🍜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🥒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🎾)著且超(🎺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📍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🎤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🌏)司长黄心(☝)宇表示(👟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☝)道(🌊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🌁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🏇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📱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📹)商(😀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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