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🥙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🏪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➖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🔐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🌱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🕚),开(👥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⏹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🐋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🎁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🥍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🔄)健康保险扩(🚧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🌦)式(🚘)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🤕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🏕)家药品监(🦇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🙉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♑)药研发方(💌)面,文件专(🕧)门提到(👏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🏓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🕋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🐆)主任王国栋(🏣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🎅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🍳)公布后(🎧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🔄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🍪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🛄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😵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😁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🍕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👄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👋)亮点是提出(🚳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💬)险创新(⬜)药品目录”(以(🗿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💢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🔖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🐛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🛂)药目录是(🈷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🥎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✊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👜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👎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😚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🎲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🛰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🚺)候定位(🍡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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