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💸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⛄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🎩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🛒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🚺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🗾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👈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🙌),做好疾病(🥪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📥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🍃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🎟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💦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🕋)请获得(🐟)国家(🎨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📝)企业可围绕药(👠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💠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🍾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🀄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🏵)务落(⛽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🎣)解读发布会上(🗡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🗳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🥄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📹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🍵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🤑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📟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🎦)础上(🌈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👨)录。应(🍈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👭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👟)付范围(📄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🏛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👋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🍹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🤑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😼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🍚)保保障边(🛷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🧤)创新药提供(🥡)新支(🏓)付渠道。” 黄(🚠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🍕)计划实现(♍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❗)目录同时申报、(🏩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⛔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❔)者还在发(🤾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🚌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⛳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🐽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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