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🌳)保局、国家卫(🎿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🔖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⚫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🧚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🔬)持医药企业、(🎊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📹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🗺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🤘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😰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🤗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🕠)部门受理的创新(🏊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🏔)及的主规格、参(🌫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👳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🐲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📂)支持机制(♌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🐄)点医(🖲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🗝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🏖)调整药品配备或(⤵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🍑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🥐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🦄)比等为由影(💩)响创新药(🏾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♿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📰)药目录内(👈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🏚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🖌)”的基础上,按(👄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🎩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🐔)商有关(🈳)部门研(🌵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🛳)范围的(📦)可(📻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🍌)提出设立(🗨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✏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📢)医保保(🌌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🈲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👥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📩)第一(♌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🍓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♌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📃)录与医保(🧞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📢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🌄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📫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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