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🎬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🐼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🌍)决措施。 (🌬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🌨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🤩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♒)合理(🐜)确定研发(🌄)方(🐫)向、(🤨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🏇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🥒)新药研发(🧞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🔮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😟)步申(🌃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🏖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📘)、支付范围等开(🦄)展交流。 (💾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🔱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🙊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😜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🌦)也常卡在医(🍊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🖇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🕶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😂)机构(🧛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🔐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🕑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🃏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🍘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💪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🚅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🎅)创新药,可商(🎩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🌗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🐓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🤭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💜)且超出基本医(😎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🕤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🦇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🙃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🏿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🔮)整,程序(😟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🤐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🕵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🎚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📧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📠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🚍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🎴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🔑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