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🍍)创新药高(🉑)质(😴)量发展的若干(🎁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⚽)外发(🎰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🌚)用于创新药(💭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⬅)提到(📹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🛬)件提出,鼓励商(❔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🔏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🌻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🈲)。 (🙎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📞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😬)指(🐹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🎑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🎁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🎖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🥧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📔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🤷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🏾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💙)常卡在医(🌆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😣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🗞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🍏)医疗机构于药(⚡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🛸)3个月内召(🥒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🍖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⚽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😴)占比(🌑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🔭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🔨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🚯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👏)况必需(🏘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🎲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🙉)点纳入创(⤴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➡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🕌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⬆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🥪)明确基本医保(🌡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🐢)供新支付(🏙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🕖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🚊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🚤)中新健(😣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🐼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🈂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🧡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👻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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