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😅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🛸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❣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🏤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🏇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🚍)企发展困境—(🔭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🐎),做好疾病谱、(🥌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👺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🏅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🔨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🍲)投资规(🔻)模。鼓励商(➰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🦁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🕕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🅿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⛷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✝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🚤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🧝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🛡)目录,创新药(⏫)也常卡在医(🐟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🍔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🔓)通道,保障临床(🕔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🌹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🥔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🤠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🔫)。在坚持“保基(🥝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😮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🏮)医保(🖍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🐠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🥣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🈶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🌓)保保障范围(🐜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🛣),国家(🤨)医保局(🥍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🏆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🏒)保保障(🧠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🎨)保承受力(🥢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🔥)心宇进一(📒)步表(📫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🎇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🍿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🥅) 中新健康记(😋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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