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😤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🤫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🦇)。中新(🥄)健康注意(🍧)到,对于业(📿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🏋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🛺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🚺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🐉)业(🏪)、科研院所(🚞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👊)率。 在(💤)资金方面,文件(🦁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🎵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💜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👏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😦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🚘)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🌋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📞)到组织实(🍧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🏛)节(🔗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🤘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🚭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🌋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😉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👋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😢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🐛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🕔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⏫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🧤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🛃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😹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🥪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🐂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⛪)药目录)。重点(🐅)纳入创新程度高(🚩)、临床价值大(🌠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🚢)出基本医保(🔕)保(🚎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🥅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🌊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⛎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🏚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😣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🤛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🕣)入商保,并不是(❤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🖍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🗽)这里,所以用(👱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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