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🥠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🗾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🐻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👶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🚡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😬)出“支持医保数(🤥)据用于(😞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😤)息平台,做(🐹)好(♍)疾病谱、临床(🏔)用药需求等(🚎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🤳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📝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👳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😝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🦒)公(🏔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🎐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🆑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🛢)发方面,文件专(🐌)门提到组织实施(♈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🔓)科技重大专项,聚(✅)焦重大传(🍽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🈯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👔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⏫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🍝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🏻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🧘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🤒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🏢)。 此外(✨),不得(🌟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🖋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🍬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🐢)的限(🔅)制)。 (🦆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🌍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🧔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📘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Ⓜ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🍍)、患者获益显(🚲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📻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🔗)是健全多层次用(🎏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📫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🏬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🐶)宇进(🌉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⛴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🧑)纳入医保药品(🎼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〰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😪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🙉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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