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🚑)注意到,对于业(💿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💶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🎶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🐏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💑)适配(🕦)创新药(🏩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🌹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🌩)局(☝)研发管线(🌃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🧡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👌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✴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🍿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🎀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🤜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🈹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🚡)专(🖨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🍞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🔈)。国家医保(😽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🤐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👼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🐅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🍀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🕹) 此外,不(🎉)得以(🔆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🎓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🍖)整优化基本医(🖋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🌀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🎪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👽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🚩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🥣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🔳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〽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📈)确基本医(💄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🤟)创新药提(🔞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🌥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👡)录或同时(🛑)申报(🤙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🥚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⛄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🍦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🤹),“因为不(🔽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📎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