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🍖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📺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⏱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🎋)据(🕳)用(🏔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⚪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🍞)数据归(👓)集和分析,开(⚾)发适配创新药(🏈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🎩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🤔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😟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❌)方面,文件(😒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🍽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🏷)等重点领域,推(📩)动药物研发(🍨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🆙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💤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👸)》提出,鼓励医(🧛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♋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🏍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⛄)新药(🥕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😾)一通用名药品只(🚢)能有两(🖲)个规格的限制(🤑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❎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🗨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😡)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🖱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🕴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🏧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🤰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📬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⛵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🕑)一(🐿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🥄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🌥)本医保承受力(🏘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🕸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📩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🏷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💠)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👂)”。国(🔡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📷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👿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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