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🧢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🥦)心的(🙂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🥛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⚽)提出“支持医(🔽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🦗),文件提(💕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⏪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🆓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😵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🕸)创新效率。 在(💀)资金(🍍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🐴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🎯)投资,培育(🌪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👲)申请医保部门(❎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🚐)等开展交流(🌗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💱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⏬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🕹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🌫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🔊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🔕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🈺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💵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🧞)点医疗(🕦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🙌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🎞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🌛)设(🎡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🎐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🚀)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🤞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🐒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🚂)格的限制(👇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😵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👈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⏱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🕥) 在发布会(🤬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🛵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🛌)划实现(🦓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🏷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⚓),企业可以自(🛩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😍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🛌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📆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🎍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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