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🥍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🤕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🚏)创新药企发展(🚫)困境—(🕟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🏎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😂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🤨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🍚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🔷)药企(🏽)业、科研院所、(🍕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📧)布局(🔇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🐲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😰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🚙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🎠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🔼),文件专门提(🛋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💦)重大专项,聚焦重(⛄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🤣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✖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🏋)3个月内召开药(🚒)事会,根据(🌯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👣)床诊疗需求(👡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📐)目录内谈(🚒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✏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🧚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🆗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🚙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🧦)另外,此次文件(📩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🥝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🍞))。重点纳(🕚)入创新程度(🔹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😽)显著(🍩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🐍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🔙)务管(🥚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👇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🔝)道。” 黄心宇(🏍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🧑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🍝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➖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😩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🍓)不是“强(🛬)制”。国(🔯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🎠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🔴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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