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🏗)、(☔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🕍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💮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💹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🐝)研发需(📌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📞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😐)确(🙆)定(🚇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🚢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🤲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🎉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🎀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😵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🎂)外,文件提出(🥎),上市(🉑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💖)的创新药,企业(💇)可同(🔥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🥨)参(📤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👠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🔠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📐)了医(🦏)保目录(🥐),创(➕)新药也常卡在医(🍰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🚔)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🎦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🗼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🐱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🏘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🚉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🏳)持“保(🎪)基本”的基(💸)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👙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🌇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💴)围的可(🍈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😃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🏆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💞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🔙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🏼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🆖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➕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😘)报纳入医(🏮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🐸)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🕚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🍉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🎊)行为,市场的(🍩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